logo
banner

学生工作

全部分类
lx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第二课堂实施与管理办法

摘要: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第二课堂实施与管理办法

摘要:

分类:学生活动

发布: 2017-04-10 16:29:14

详情描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探索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进一步实施第二课堂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2014级学生。

  一、第二课堂的实施与管理细则

  第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要获得5个学分,其中必须通过参加社会实践获得1学分,通过参加讲座活动获得2个学分。

  第二条 第二课堂主要包括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活动、职业技能训练、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几个部分。

  第三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实践项目、活动的规划和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工作的领导。各二级学院在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1.教务处是第二课堂学分的主管单位;学工处、团委是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单位。

  2.各二级学院是第二课堂学分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学院学生第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学分认证及登记工作。

  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获得的依据是学生参加可以获取学分的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技能训练、社会实践等,被登记认可后的积分。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按本办法规定所获取的相应学分,经所在学院审核确定后,由辅导员负责,每学期统一登记在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上。

  第六条 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对各二级学院统一保管登记的第二课堂学分评定登记表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

  第七条 学生毕业前,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将应届毕业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统计,并将成绩统一导入学生成绩库。

  第八条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单位应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证和登记,对不负责任、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认证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院概况

 

本院介绍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专业方向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艺术与科技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学术交流

 

国际交流
国内交流

招生就业

 

就业市场
招生章程
就业咨询
就业创业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励学路9号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Copyright © 2014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402234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京